對於許多搞投資的朋友而言,商業物業出租是一個相當有價值的管道。
不過和一般的住宅租約不太一樣,商業物業的租約往往一簽就是幾年甚至幾十年,所以租約中的各個條款更是需要逐一仔細斟酌,否則很容易會導致損失,甚至造成「業主給租客打工」的倒掛局面。
於是,如何設計自己的租賃合約,成為了每位投資者的必修課程。
華人出租主街旺鋪,10年後竟要退還24萬租金
MC律師事務所的汪君尊律師分享了一個她曾經接手過的案例:
一位華人老先生早年在一條比較有名的主街上買了四個店面,其中一個租給了銀行,另外三個則分別租給了運動用品店和郵局等。
一般來說,房東都挺喜歡銀行這種租客──他們不但會把店面裝潢一番,還會有保全等配備。
而且這家銀行還主動出錢請律師設計了租約,態度很積極,老先生一下飛機就直接過去簽了合同,還對這個安排很滿意。

老先生是懂點英文的,他覺得銀行既然給他做了租約了,於是便沒再另外找律師,直接在合約上把租金金額和地址改了一下,就給其他租客簽了。
後來一晃十年過去了,老先生想賣掉這幾個店面,把還沒到期的租約轉給下一任業主。
誰知道這時銀行租客給他寄來一封律師信,說老先生得給銀行退還20萬紐幣的租金。當時老先生直接傻眼了。
合約暗藏保護條款
銀行租客在律師信上說:“過去10年新西蘭的經濟十分糟糕,所以在這期間,我們付你的租金有6年是遠超市場水平的,希望你退還差額。”
老先生不知道,當時銀行設計的合約裡有一個保護條款,寫明「如果有任何一年/任何一個月的租金高於市場標準,租客擁有租金差額的追溯權」。
假設租客每年租金是10萬,但其中有6年的市場租金水準其實是6萬,相當於房東需要退還這6年的差額,總共24萬紐幣。
因為老先生當時直接把這份租約改了一下便給了其他三家店簽,換句話說,他在轉售前還有總共有四份租金需要退還。
商業物業出租須知
上述的其實是比較少見的案例,不過在商業物業租賃的租約設計上,房東的確有許多方面需要留意。
業主可以透過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設置,保障業主的出租收入:
- 商業物業租約的形式;
- 租金及如何調整租金;
- 營運支出;
- 裝修及維護;
- 租約到期時要如何安排。
「不完善」的租賃模板
首先要關注的就是商業物業租賃的模板——如果各位拿到一份模板合約後,直接把時間租金這些資訊統統往上填完就簽名,那麼很可能會和前面的老先生一樣吃虧。

汪律師介紹,通常的租約有「律師公會」、「Property Council」以及「政府部門」制定的三種範本。
但這三種範本本身都不完善,業主需要仲介或律師根據物業用途等方面對條款進行微調,才能保障自己作為房東的權利。
汪律師提醒,如果房東手上同類型物業較多,可以考慮設定專屬於自己的租約模板,減少談判成本。
相反如果租客是連鎖企業,對方可能也有自己的專屬條件,可談判的條款相對比較少,業主在和租客對接前可以做好預判,避免投入過多不必要的談判成本。
“租金”不只是“鋪租”
確定了租約的條款後,下一步就是設定租金了。
有些朋友出租的物業是路邊店面,收取的一般是基本租金加GST和雜費,想調租只能靠合約裡的調租條款。

但在商場裡面的店面常常會有些不同,除了「基本租金」外還需要將營業額的一部分(相當於提成)交出來,作為享受了商場裝修或者集體廣告等服務的費用。
有些租客可能前期無法承擔太高的租金,這種模式有助於先將他們吸納進商場內,待日後生意做起來後,實現租客和業主共贏。
此外,如果業主希望不斷升級自己的物業,讓裡面的商家有更好的經營環境,也可以在租約裡做相對應的設定。
何時調租?如何調租?
租金設定好之後,屋主還需要留意的是調租方面的條款。
值得注意的是,調租的頻率最好比較適中,否則頻頻調租使得租客不堪重負,撤場離開,最終有損失的還是房東。
而且,調租並不意味著一定是“上調”,像一開始華人老先生籤的租約裡,租金“跟著市場漲跌”,最後導致業主需要給租客退還多收的租金,便是一個很現實的例子。
汪律師提醒,業主在設定調租相關的條款時,一定要了解清楚可能的風險。
隱藏的開支-營運升級費用
此外,業主在經營一棟商業大樓時,往往需要對物業狀況進行維護或升級,一方面可以讓租客有更好的環境,另一方面也能讓物業保值甚至升值。
而且商業租約的周期一般比較長,某些需要維護升級的項目可能在簽約初期都還未出現(如電動車充電樁),開銷往往還相對較大,所以業主在簽合約的時候必須考慮到這些可能性,在設計時就把費用分攤的問題處理好。
汪律師表示,商業租賃中最常見的糾紛往往都是和維護和損壞有關,而且這些糾紛往往在法律上是難以界定相關責任的,所以業主們除了在合約初期做好設計,最好還是買好保險,以備不時之需。
保留還是清除-租客的裝修該怎麼辦?
最後,業主們需要關注的還有裝修問題。
有些房客在進場時可能會對物業重新裝修一番,業主有時也會在這方面給予一些財務上的支持。
不過當租戶撤場時這些裝潢何去何從,則是業主必須要考慮的問題。
汪律師說,有些業主可能會選擇劃掉合約上「必須恢復原狀」的條款,所有裝修直接留給業主。
而這樣做的風險在於,隨著現在建築成本飆升,如果下一任租戶不滿意這些裝修,要求業主拆掉才租的話,這筆錢可不是開玩笑的,拆除和丟棄建築廢料的開支分分鐘得上百萬紐幣。
汪律師介紹,租客撤場將物業恢復原狀時,有時會對附近商家帶來影響,或是施工完畢後未能滿足業主要求。
實際上業主能夠在租約裡提前設計,要求由業主自己安排撤場清理的業務,賬單由租戶支付即可,既保障了業主利益,也規避了其他一些衍生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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