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蘭有這麼一種說法:生命中只有兩件事是確定的──死亡和稅收。
然而,許多華人移民可能並未為突發意外做好準備。
加之中國和紐西蘭在遺產管理法規上存在差異,經常兩地奔走的華人也在不斷增加,因此涉及到這些朋友的遺產分配問題,往往變得十分複雜。
跨國遺產管理案件增多,法律差異容易造成糾紛
如今在處理跨國人士私人遺產時,涉及跨國法律問題往往需要多個律所的合作。
日前,MC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汪君尊律師與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共同探討了關於新中兩地關於遺產管理和分配、基金管理等方面的難點,以及如何更好地解決可能存在的相關問題。

此外,汪律師和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合作,歷時5年的跨國繼承案件最近也終於結案,雙方律師透過前期博弈談判,後期調解,雙方當事人終於達成一系列協議。
汪律師介紹,這起案子中談判時涉及的重婚、海外DNA效力認定、房產共有物確認、新西蘭遺產管理人制度等方面,其實也是該類案件中普遍需要關注,且最容易產生糾紛的領域。
她表示,「婚姻狀態」和「子女狀況」是最值得關注的地方。
當事人婚姻狀態
事實上,部分海外人士在一個國家結婚後,並未解除婚姻關係便又在另一個國家與另一個人登記結婚。在這種情況下,兩邊的婚姻關係都會引發遺產分配的複雜問題。
首先以婚姻關係為例:
- 紐西蘭承認“事實婚姻”和“同性婚姻”,所以就算未登記結婚,如果法院認定兩人之間存在事實婚姻,那麼在遺產分配時也會對事實婚姻的配偶進行分配。
- 但根據中國的法律,結婚需要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未登記的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但如果像前文所提到,一個人可能在中國擁有合法配偶,在新西蘭與他人維持事實婚姻,或者並未在中國與配偶辦理離婚手續,就在新西蘭與他人登記結婚。
汪律師表示,這種情況下如果當事人離世,會導致在兩個國家都需要進行法律審查,增加了複雜性,兩地的配偶(或前配偶)也極有可能會在遺產分配上產生法律上的爭議。
當事人子女問題
在遺產分配中,除了配偶外,子女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量。
其中「私生子」的存在,往往會在遺產分配時浮出水面——新中兩地在這方面的法律差異也很容易導致爭議發生。
- 根據紐西蘭的法規,所有子女都能夠參與到遺產分配中
- 但根據中國的法律,非婚生子女往往不屬於遺產的分配範圍之內

如此一來,如果當事人在不同地區分別有婚姻關係和子女,往往就會導致分配遺產時產生難以說清楚的情況,甚至法律上的糾紛了。
新中兩地法規各異,遺產分配優先順序不同
這裡要提一下的是:紐西蘭的遺產分配優先順序和比例(無遺囑),和中國現行法律法規有相當大的差異。
如果一個人是有配偶或子女的,那麼法律優先保護的是配偶和子女繼承遺產的權利,並非保護當事人父母。
在新西蘭,無遺囑情況下,一個人的遺產將按照以下優先順序和比例分配:
- 如果有配偶/伴侶,但沒有在世的父母和子女-配偶或伴侶將獲得全部遺產。事實婚姻伴侶就算關係持續未及三年,也能繼承。
- 如果有配偶/伴侶和子女-配偶將獲得所有個人物品和遺產中的155,000紐幣,之後的剩餘財產將與子女(們)平均分配。
- 如果有子女但沒有配偶-子女之間將平均分配全部遺產。
- 如果有在世的父母但沒有子女或配偶-遺產將平均分配給父母。
- 如果沒有配偶、子女或在世的父母——遺產將平均分配給任何在世的兄弟姐妹。這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但不包括繼兄弟姊妹。
- 如果已故者根本沒有近親——政府將獲得他們的資產。
過世後資產立刻凍結,「遺產管理人」主導分配
除此之外,新遺產管理的程序上也有很大差別。
根據紐西蘭的法律,如果人在沒留下遺囑就去世的情況,在法律上稱之為「無遺囑死亡」( intestacy)。他的資產(assets)如何管理和分配,會根據遺產規模決定:
如果這個人的資產(assets)少於15,000紐幣,這將會被視為小額遺產,可以由親屬在不涉及法院的情況下進行分配。
然而如果這個人擁有的財產(property)或資產(holds assets)價值超過15,000紐幣,那麼他們的財產(estate)在他們離世後就會被凍結,必須由法院指定的遺產管理人來分配。
這裡要提一下,「遺產管理人」指的是根據遺囑或法律規定,合理地分配或管理這些資產的角色。
而這名「管理人」可以是家人、律師、會計師或專業的遺產管理機構。
一般來說,法院可以將遺產繼承人指派為遺產管理人。
但如果遇到繼承人未明確且多方有矛盾及衝突時,法院可能會指派公設的遺產管理人。
汪律師表示,像上述的種種複雜情況一樣,公設遺產管理人除了會遇到「到底誰才是配偶」問題外,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等情況往往也會存在,非華人的公設遺產管理人,往往難以快速釐清其中關係。
汪律師表示,當華人律師處理這類型案子時,其實在文化理解上和溝通交流上,都有天然的優勢。
如果未來有更多華人律可以被指派為公設遺產管理人,相信能夠更好地解決許多過往需要花漫長時間才能處理好的遺產分配問題。
先前紐西蘭曾經做過一份調查研究,發現有47%紐西蘭成年人沒有立遺囑。
汪律師介紹,許多華人朋友都對婚前財產協議、遺囑等話題比較忌諱,怕談了「傷感情」。
但實際上,其實在這些方面做好清晰且合理的安排,反而能夠在緊急時刻保護家庭裡每一個人。
*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請諮詢法律專業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