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億人民幣,中新跨國大案判了,“逃到國外也不行”

日前,奧克蘭高等法院對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億人民幣、涉案方均為華人的跨境案件作出了判決。


供應商履約失敗被判賠1億,著名國企跨境追債

事實上,這起案件可以算是相當特殊──原告、被告,糾紛發生的始末,甚至審理判決其實都是在中國。

然而到了執行判決時,事情就牽涉到了紐西蘭。

图:www.hnecc.cn

案件原告是河北華能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華能」),被告是石德明(涉案企業秦皇島市博恩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博恩」)的高階主管及股東)。

2012年,華能與博恩簽訂協議,商定華能向博恩支付103,426,379.28元預付款,由博恩向華能供應煤炭。

但隨後博恩未依協議供應煤炭,華能為此入禀法院。

經過多年審判和上訴後,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20年作出判決,石德明作為博恩的還款義務「連帶責任」擔保人,需償還華能的103,426,379.28元預付款。

然而當華能申請執行判決時發現,涉事企業已經人去樓空,石德明在國內的帳戶裡也沒多少錢,就算法院限制了他的高消費,他也沒法還上這筆億元巨債。

在後來的調查中,華能發現石德明原來在新西蘭擁有大筆資產,於是向紐西蘭的法院提出申請,希望紐西蘭方面能夠執行河北高院的判決。

被告聲稱“中國沒有法院”,奧克蘭高院駁回

MC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汪君尊律師、合夥人Kathleen Morrison是華能在新西蘭的代理律師。

由於中新兩國並無互認法律文件的協議,所以當原告希望在新西蘭追回資產時,第一步就是需要讓紐西蘭承認中國國內的判決。

MC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汪君尊律师

她表示,此案難點在於涉案金額龐大(1.03億人民幣/2,400萬紐幣),被告千方百計逃避債務時,不惜拋出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妨礙新西蘭法院承認河北高院的判決。

MC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Kathleen Morrison

首先,被告提出的一個主張是“河北高院不是法院,中國其實沒有法院”,狡辯稱判決“是假的”。

當時審理此案的奧克蘭高院的助理法官Roger Bell駁回了石德明的主張,並表示:“據我所知,這是第一次有人主張當代中國沒有我們理解意義上的法院(court)。”

石德明提出的第二個主張是,「此案在國內審理時的司法程序有問題」。

汪律師透露,他們一方面對被告在新西蘭的資產進行評估,一方面持續為原告推進判決承認的工作。

而面對的挑戰,是要針對被告提出的每一條辯護,向法官展示為何辯護理由不成立,為何應該繼續承認河北高院的判決。

在參考相關證據後,奧克蘭高院最終認為,石德明所述情況不足以影響法院程序的正當性,而且河北高院作出的已經是上訴判決,符合新西蘭普通法的執行標準,並無違反自然正義(natural justice)的情形。

承認巨大金額判決,“對中國司法的肯定和認同”

奧克蘭高院裁決,支持華能的訴求,石德明需向華能支付103,426,379.28元,以及依法支付自2020年5月25日以來產生的利息。

汪律師表示,中國法院生效法律文件在新西蘭得到承認的案例,以往是少之又少。

前幾年,她成功處理了中國國內債務糾紛判決在新西蘭得到承認和執行的首個案例。

而這次案件的特色在於涉案金額高、時間跨度長、而且案件主體(華能)作為知名國企,在新西蘭也並無開展任何業務。能夠讓這起案件的判決在新西蘭得到承認,對汪律師的團隊、乃至新西蘭司法界而言,都是向前邁了相當大的一步。

「我們覺得這樣整體性的承認是值得驕傲的,在很多國際環節上,我們有時並不能得到同樣的尊重和認可,但這次判決中,裡面法官對於中國的系統和判決的說明都是非常正面,非常肯定而且非常認同的。”

“不存在逃到國外的說法了”,律所推出免費諮詢服務

汪律師提到,這種需要海外承認的判決並非全都是商業糾紛,還有可能是遺產判決等等。

另外對於許多在國內的客戶來說,語言問題在跨國官司中,往往是個難以迴避的障礙。雖然法庭翻譯十分受人尊重,但他們任務重壓力大,如果翻譯時取捨掉了或漏翻了庭上的關鍵法律內容,給當事人帶來的損失自然十分大。

“我們作為雙語律師,對新西蘭的司法體系和案例係統非常了解,而且在法庭上也能起到監督功能,如果發現有翻譯上的紕漏,一定會站起來抗議,要求重新翻譯。”

如果各位對上述的內容還有疑問,MC律師事務所目前也推出了專為有需要的華人朋友開設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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